《城乡规划法》第十二条指出: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中国城乡规划的纲领性文件,是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综合协调平台。规划对全国城镇发展提出政策性要求,统筹安排全国城镇空间布局,统筹安排交通、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提出全国重要生态、安全底线管控要求。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urban system planning
- 所属学科
- 人居环境科学-城乡规划学
根据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水平低和地域广阔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以及在快速城镇化发展中暴露出的土地资源浪费、生态环境恶化、历史文化遗产遭到破坏、大城市病显现等突出问题,提出中国应走集约、紧凑、绿色的健康城镇化发展道路。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是从全国宏观尺度上加强空间资源的战略配置和底线管控,在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为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体现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公共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是以国家城镇化战略为指导,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在空间上落实国家发展的各项要求,明确全国城镇发展目标、发展战略,明确国家城镇空间布局和调控重点,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城镇化战略落实。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规划通过城镇化政策分区、城镇体系空间组织、重点发展地区和分省区城镇发展指引等引导性措施,指导不同地区和城市因地制宜地发展;通过城镇建设用地、节水率、能耗指标以及大气、水体达标率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率等强制性要求,提高城镇发展的集约、节约水平,提高城镇化的质量。
城镇空间组织与布局。规划以城镇群为核心,以促进区域协作的主要城镇联系通道为骨架,以重要的中心城市为节点,形成“多元、多极、网络化”的城镇空间格局。“多元”指不同资源条件、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发展机制和不同类型的区域,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城镇空间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多极”指依托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城镇群和中心城市,带动不同区域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网络化”指依托交通通道,形成中心城市之间、城镇之间、城乡之间紧密联系、优势互补、要素自由流动的格局。依托国家主要陆路交通通道、江河水道、海岸带,以城镇群和各级中心城市为核心,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系密切、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网络化城镇空间体系。
城镇分类发展策略。规划强调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功能完善、集约发展、社会和谐、安全高效、文化昌盛、人居环境良好”的城镇发展策略,有序引导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等级规模的城镇合理发展。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对国家中心城市、陆路门户城市(镇)和边境地区中心城市、老工业基地城市、矿业(资源)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加强分类指引。
全国层面重点地区指引。重点地区包括城镇群,跨省级界线城镇发展协调地区,重要江河流域、湖泊地区和海岸带等。这些地区在提升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协调区域发展和资源保护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城镇化的政策引导和城镇发展的管理。
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布局。以能源战略、资源保护、运输安全为原则,建立全国综合交通枢纽体系。通过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强化城镇在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的核心地位,促进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增强中心城市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综合交通枢纽体系为核心,以中心城市为节点,推行一体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加强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及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现旅客运输的零距离换乘和货物运输的无缝衔接,提高门户城市的交通服务水平,强化城市在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中的核心地位;促进城市内部交通与区域间交通的有机整合;建立高效便捷、公平有序的城市交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