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经纪人可以依据不同标准加以分类。依组织形式可分为个体体育经纪人、体育经纪人事务所、体育经纪公司和其他兼营体育经纪业务的经济组织;依体育经纪活动方式可分为居间经纪人、行纪经纪人和代理经纪人;依体育经纪人的主营内容可分为运动员(教练员)经纪人、体育比赛经纪人、体育组织经纪人等;依体育经纪人业务量可分为专职体育经纪人和兼职体育经纪人。
体育经纪人源于西方,历史不过百年。从形成背景上看,它是业余体育向职业体育过渡的产物。1925年美国戏剧推销商C.C.帕莱与芝加哥熊队的老板G.哈拉斯签订了一份代理合同,成为美国第一位体育经纪人。北美是全球体育中介产业最发达的地区,美国的国际管理集团(IMG)是全世界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体育经纪公司,它在全球38个国家设有78个分支机构。欧洲也是体育经纪活动活跃、体育经纪人众多的地区。但欧洲的体育经纪活动以足球为主,体育经纪人以足球经纪人居多。国际足球联合会认可的可以从事球员国际转会的足球经纪人绝大多数在欧洲。国外体育经纪业正朝着经纪公司管理体制现代化、经纪活动内容多元化、经纪活动范围全球化、经纪从业人员专业化、经纪活动过程规范化的集群规模效益方向发展。中国体育经纪人制度起步较晚,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为培育中国的体育中介市场,推动建立体育经纪人制度,着手与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合起草《体育经纪人管理办法》,并选择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4省市进行体育经纪人立法、培训和资格认定的试点工作。2008年《体育经纪人国家职业标准》正式颁布,对中国体育经纪人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能力要求和知识水平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11年1月15日,体育经纪人资格认证考试的首次举行,标志着体育经纪人在中国成为正式的职业。
世界各国在全球体育市场上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体育经纪人素质的竞争。没有一流的体育经纪人队伍,就不会有强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产业。中国作为体育产业的后发国家,加快体育经纪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经纪人在引导和激发体育消费、规范和繁荣体育市场方面的独特作用,对于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