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尼斯著述丰厚,在社会学和哲学的多个领域做出了重大贡献。滕尼斯是德国社会学的奠基人,与德国社会学家M.韦伯(Max Weber,1864~1920)、德国社会学家G.西梅尔(Georg Simmel,1858~1918)等人共同创立了德国社会学学会(DGS),并于1909~1934年担任该学会主席,因批判纳粹而被罢免。
滕尼斯对社区概念和理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贡献,尽管并非社区概念的最早提出者。英国比较法学家和历史学家H.S.梅因于1871年在《东西方的村落社区》、英国经济史学家西波姆于1883在《英国的村落社区》中分别提出“社区”概念,两者均将村落视为社区,讨论古老阶段的社会现象,用法律、政治和经济的思想阐述村落社区发展的过程。滕尼斯于1881年将“gemeinshcaft”引入社会学,1887年出版著作Gemeinnshaft Und Gesellschaft。此书成为该领域的经典著作,在英语学界常被译成Community and Society(社区和社会),中文有多种译法,例如“共同体与社会”、意译“自然社会与人为社会”“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等,但是都难准确地反映其原始含义。滕尼斯从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角度使用社区概念,勾勒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进化图景。他认为,从中世纪向现代的整个文化发展就是从“社区”向“社会”的进化。社区不是建立在强迫而是建立在相互关联的基础上,社区包含的关系类型是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是一种密切的、守望相助的、富有人情味的关系;社会的关系类型是由具有不同价值观念的异质人口所组成的,人们之间的关系是靠分工和契约连接的,重理性而不讲人情。在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从社区到社会的转变,导致了社会联系的日渐弱化和共享的具有内涵的社区归属感的丧失。滕尼斯的观点有社会进化论的倾向,其思想常常被用来强调工业化以前时期的村庄生活和工业化时期城市生活的差异,以及更普遍的小城镇生活和大城市生活的差异。滕尼斯关于传统社区向现代城市社会变迁中社会变化的分析影响深远,对于现代社会研究来说仍然具有启迪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