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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赣乡约》

/Township Covenants of Southern Jiangxi/
条目作者刘少华

刘少华

最后更新 2024-12-05
浏览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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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代王守仁在巡抚南赣时颁布的乡约文书。

英文名称
Township Covenants of Southern Jiangxi
颁布时间
正德十三年(1518)十月
所属学科
中国历史

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王守仁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南赣地区地处四省交界,山峦众多,山民聚党暴乱。王守仁一边进行军事征剿,一边加强地方治理,于正德十三年十月颁布《南赣乡约》。

此乡约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讲述实行乡约的目的和意义,即协和百姓。要求同约之民,应该孝顺父母、尊敬兄长、教训子孙、和顺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诫、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必成为良善之人,在社会上形成仁爱宽厚的风气。第二部分为乡约内容,共计16条。主要内容有:①乡约的组织结构和运行制度。设约长1人,约副2人,约正4人,约史4人,知约4人,约赞2人。每月十五日举行大会,不能无故缺席,在宽敞之处举行,会期饮食共同均摊,每人银3分。②惩恶扬善的方式。本着忠厚之道,对良善之人大力表彰,对为恶之人先劝诫,实不能改,才执送官府。③同约百姓应该遵守的各种规范以及约长在处理事务中的责任。如若有人遇有危疑难处之事,须约长和同约之人与其共同商议,不能坐视推托;约长应敦促百姓按时纳粮当差;约长应协调借贷争端,宽严适宜;乡邻斗殴不平之事,约长应公论是非;婚丧嫁娶应遵礼制,按财力办事,约长应进行监督等。④同约之人举行大会的各种礼仪规矩,如惩戒的礼仪、言行等。

《南赣乡约》反映了王守仁重视乡里教化、立人心、正风俗的治乡理念,继承和发扬了北宋《蓝田吕氏乡约》和洪武《圣谕六言》的思想。乡约推行后,南赣地区人民忠厚正直,尊礼守法。王守仁也被当地士民深深怀念,歌颂功德,久而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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