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波高的标准包括两个方面:①设计波高的波列累积频率标准。②设计波高的重现期标准。
设计波高的波列累积频率标准指设计波高在波列中所占的位置。在同一海况条件下,海面上会出现大小不等的一系列波,其量值悬殊。最大的波高可为最小波高的几倍甚至数十倍。最大波高有时为波高平均值的二至三倍。这样,选择哪一个波高作为海洋工程设计参数对于结构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设计波高多以某一累积率的波高作为选取标准。根据海洋建筑物的等级、设计对象的重要程度,选取不同累积率的波高作为设计波高。累积率以(%)表示,如
等于1%、4%和13%等对应的波高分别以
、
和
表示。波列累积率反映了在较短时间内(以十几分钟计)波高的统计分布规律。这种分布规律不具备气候的特征,只反映当时当地波浪的随机性质。设计波高的累积频率标准主要反映波浪对不同类型建筑物的不同作用性质。
设计波高的重现期指某一特定波列累积频率的波浪,平均多少年出现一次(或多少年一遇)。它代表波浪要素的长期(以几十年计)统计分布规律。在考虑海洋建筑物的重要程度和使用年限时,波浪的重现期就成了它的设计指标。重现期以表示,单位为年,与频率
(%)的关系互为倒数。需要指出的是,所谓重现期或多少年一遇,是指某一波高重复出现的时间间隔的平均数,即平均重现间隔期。设计波高的重现期标准主要反映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