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是指建设单位将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房屋)转移给物业业主,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的过程。新建物业的转移占有即可视为入住(交付)。
入住(交付)过程可分为入住(交付)前、入住(交付)时和入住(交付)后3个阶段。入住(交付)前,建筑工程项目需竣工、验收合格,并由总承包商移交给建设单位。业主在入住前,应当检查物业的质量、设计、配套设施、产权情况等,若与合同内容不符,可以拒绝入住。建设单位应配合业主入住前的检查事宜。入住(交付)时,建设单位应当出具相关资料,包括政府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机构出具的测绘资料等。对于商品住房,还应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有时也出具《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住户手册》《物业服务指南》《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入住验房表》,如未能出具相关材料,业主有权拒绝入住。入住(交付)后,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协助业主办理产权证书,进行不动产登记,以完成产权转移。
入住(交付)事宜由物业业主和建设单位共同完成,一般情况下物业单位会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这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