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可以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减少评审费用、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评标质量。
资格预审时,一般应审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③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④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⑤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资格预审的过程主要包括:①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人员编制,也可委托设计单位、咨询公司编制资格预审文件。②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报刊、网络发布工程招标信息,刊登资格预审公告。③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送资格预审文件。④由业主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⑤向投标人通知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