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是“人民防空”的简称。人防工程是指由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组成,为保障人防指挥、信息、疏散、掩蔽、储备、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或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其分类按战时使用功能,分为指挥工程、医疗救助工程、人员隐蔽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按防护特性分为甲类人防工程、乙类人防工程。其组成按作用可分为结构、防护层、防护设备、建筑设备、建筑装修等;按有效空间的防护功能,可分为主体和局部;按有效空间的防毒能力,可分为密闭区和非密闭区。其抗力等级反映其抵御核武器和常规武器毁伤的能力,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为5级和6级,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为4级、4B级、5级、6级和6B级。其建设要求是规模适当、布局合理、防护可靠、功能完善、平战结合。
与国防工程相对应,人们常说的建筑人防设计一般是指各类民防工程建设的规划与设计,其与一般建筑工程设计相比,具有较突出的个性特点,例如有涉密的内容、平战结合与转换要求、不同地区人防管理的特殊性等等。建筑人防设计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阶段:①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咨询阶段。初步确定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方案,如初步确定人防工程规划总平面布局及拟建人防总面积、人防区域划分、防护单元数量、人防出入口位置等主要内容,取得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咨询意见书。②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审查阶段。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完成人防初步设计与报批(易地或局部易地建设的项目例外)。③施工图设计与专项技术审查报批及备案阶段。
建筑人防设计必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并应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工作流程的各阶段,建筑人防设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依据工程建设方案与人防建设规划设计要求,计算并确定人防建设范围与规模,合理划分人防防护单元,合理确定人防室外主要出入口及次要出入口(结合建筑内部的楼梯间)的位置与布局。
②确定结构选型与构造要求;合理布置人防进排风系统与水电系统用房。例如排风机房与竖井临近室外主要出入口、进风机房与竖井临近次要出入口;卫生间(或干厕)、生活水箱间靠近排风区域;根据规范要求确定电站(柴油电站或固定电站或移动电站)、防化通信值班室(临近进风区域)的设置。
③根据人防规范和人防图集及各专业的要求,进行人防细部设计。例如口部密闭通道与防毒通道、扩散室与防爆波活门、集气室、滤毒室与除尘室、集水坑等节点的详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