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可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款,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4号令)第二十三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做好下列工作:①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②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③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④其他调查工作。
事故现场调查程序为:接到报警,赶赴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