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在2米及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沿上的高处作业均属于洞口作业范围。
在水平方向的楼面、屋面、平台等上面短边大于2.5厘米小于25厘米的称为孔,等于或大于25厘米的称为洞。在垂直于楼面垂直面上,高度小于75厘米的称为孔,高度等于或大于75厘米、宽度大于45厘米的均称为洞。如因特殊工序需要而产生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及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洞口,都应该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
洞口作业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盖件、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选择相应的防护设施,且须符合相关要求。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厘米但大于2.5厘米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覆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厘米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边长为50~150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用扣件扣接钢管形成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厘米。
边长在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述方法处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厘米,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电梯井内每隔两层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在井口设固定的格栅或采取砌筑坚实的矮墙等措施。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0.8米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米时,应加设1.2米高的临时护栏。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应平行于建筑物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靠,通道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在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m以上的敞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应符合临边洞口的设计和构造规定。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与临边防护栏杆计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