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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清单管理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inventory management/
条目作者柳州

柳州

最后更新 2023-05-26
浏览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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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区域、企业等在社会和生产活动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CO2、CH4等气体清单的过程及相关管理活动。

英文名称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inventory management
所属学科
环境科学

温室气体清单管理是气候模型构建、各国减排政策制定及国际谈判与博弈的重要基础。

温室气体清单管理的历史可追溯到1968年美国公共卫生局(PHS)发布的《空气污染物排放系数汇编》(Compilation of Air Pollutant Emission Factors; AP-42),AP-42是美国空气质量管理的重要工具,不仅包括了部分温室气体排放系数,还为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提供了方法学的支持。为了及时掌握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以进一步控制排放水平,1992年5月9日通过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规定缔约方采用缔约方会议议定的可比方法,编制、定期更新、公布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为了确保各国清单编制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从2005年开始先后公布了4个版本的温室气体清单指南。

①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该指南主要用于度量国家每年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其计算排放量(E)的基本方法是把有关的人类活动量(activity data; AD)乘以排放系数(emission factors; EF),即E=AD*EF。IPCC的指南在概念上可以在不同的空间尺度直接加以应用,为不同地区间提供口径基本统一的可比较的方法,中国于1994年编制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基本方法也与其一致。②WRI/WBCSD温室气体排放清单。WRI/WBCSD(世界资源研究所/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的方法主要用于度量企业自身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是在IPCC的方法上再延伸的计量框架。WRI/WBCSD采用和IPCC基本相同的排放系数,使两个方法相对接轨,数据可以相互支持。WRI/WBCSD的方法最重要的贡献是把温室气体排放类别引入了不同“范围”(scope)的概念,使企业可以分辨哪些排放是可以直接由企业内部控制的,而哪些排放是受更宏观环境因素影响的。③ICLEI(国际地方环境倡议理事会)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方法。该方法是LCLEI组织建议地方政府/社区采用的清单编制方法。ICLEI的排放计量方法包括静态能源使用、交通、能源生产过程易散排放、工业过程、农业、土地利用/改变、林业、废物处理几大类。该方法把政府和社区分作两个不同主体,用以区分不同的责任,考核政府作为主体在减排中的贡献。

编制“可量化、可测算、可核实”的温室气体清单,是一项要求高、难度大的系统性、动态性工程,须依托良好的编制管理机制。欧美国家起步较早,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且相对稳定的编制管理体系。

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实施《清洁空气法》以来,逐步建立了排放源分类标准和编码、源测试规范和排放系数库、各类复杂源排放计算模型及与空气质量模型对接的排放处理模式,形成了完备的排放清单技术体系和框架。在此基础上开发的美国国家排放清单,建立了清单校验和定期更新制度。①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负责清单编制,EPA每年追踪1990年以来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的全国性趋势,按照一个会计年度进行编制。②在美国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系统中,每个组成要素和环节都依照IPCC指南配置了质量保证(QA)或质量控制(QC)人员,EPA要求个体源的负责人和组织对数据的审查必须严格和制度化。③EPA在清单编制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过程中,形成了由制度安排模版、关键源的分析软件和文档模版、基于源(SBS)模版、QA/QC程序模版、归档模版、国家清单改进模版等组成的一套统一工作模版。④美国国家排放清单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由美国各个州、地方的空气污染控制机构向EPA提交估计数据,最终由EPA进行统一处理计算。⑤EPA通过国家污染排放清单公众提供包含监测范围内的每一个污染物的排放数据,并跟踪长期的排放趋势,制定区域污染物消减战略,建立空气污染物扩散评估模型,形成排放清单系统(emissions inventory system; EIS)。

首先由政府在法律中明确清单建立的必要性。然后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清单的收集体系,明确数据收集过程中政府、企业、公众的权利义务等,并确定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的体制和机制。欧洲自20世纪80年代起开展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设计了适用欧洲国家的排放源分类体系,建立了一套排放计算方法和框架,编制了包含气态污染物、颗粒物、重金属等在内的欧洲历史排放清单,为制定欧洲地区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20世纪曾向联合国提交过1994年份的温室气体清单,2004年正式发布中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包括国家温室气体清单。2010年,中国开始编制第二次国家信息通报,启动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这意味着中国在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中国的产业不断调整、技术不断更迭,这给温室气体清单的研究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既是中国有效履行国际义务的迫切需要,也是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上赢得主动的重要保障。201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写并下发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对省级清单方法、数据来源和处理、报告格式等作了初步的统一。在《清洁空气研究计划》的支持下,中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取得快速的发展,2014年12月31日,《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和《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等第二批技术指南正式发布。

  •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2005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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