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罐作业油罐清洗的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清除罐底、罐壁及附件表面的沉渣油垢,并妥善处理油泥等杂物,清罐前做好油罐油品的转移,开启人孔,拆除油罐附件或安装的设备,清罐后安装复位,达到进油条件。而在作业期间容易出现的危险有着火、爆炸,窒息、中毒,磕、碰、撞伤,落物砸伤,滑跌,梯(架)上掉落,扭伤等。
油罐清洗作业安全
为了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提出的安全规定和安全管理要求。
- 英文名称
- oil tank cleaning operation safety
- 所属学科
- 安全科学与工程
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油罐出入口应畅通无阻,不得有障碍物。油罐外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安全绳等急救器材。
作业之前,应由监护组负责现场的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和确定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喊话(或手势)方式。
作业人员进行清罐工作时,油罐人孔外需设置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及以上作业点。
作业监护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坚守岗位,严密坚守;必须检查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的作业许可票,以及做好监护记录。
作业监护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发现作业人员有反常情况或违规操作,应立即纠正。
做好个人防护。所有人员必须根据罐体性质,穿戴好合适的防护用品。
防中毒、防窒息。任何浓度下进入罐体进行清理的人员,必须着浅色衣裤,外着整体防护服(最好用聚氯乙烯或类似的不渗透材料),对整个身体进行防护,以免油泥与皮肤接触。
排出罐底余油后应先通风,后打开人孔,防止油气进入防火堤内。
进入打开油壁下部人孔盖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无论何种情况下,作业者必须佩带防护面具,如长管式呼吸器、正压式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防尘面罩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防毒面具、防护用品及清罐工具每次使用后,必须用水清洗干净。
作业场所应备有人员抢救用急救箱,并应有专人值守。由于作业影响而使罐内油气浓度上升超过允许值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重新进行通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规定值(即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方可继续作业。
对于丙B类油品储罐,一般易进行大量的自然通风,进罐作业人员除佩戴口罩和穿戴防护工作服外,可不佩戴呼吸器具。
清罐作业时,必须防止罐顶构件、罐内附件、工具或其分物件落到作业人员身上。头部有受伤危险的地方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清楚罐底污杂的人员,应穿着适当形式的工作鞋,以防止落物或搬运过程中砸伤脚趾或污染皮肤,应防止从脚手架、斜梯上摔下或在潮湿、油污表面上行走时滑到碰伤;
当使用供气型隔离式呼吸器具时,其软管末端应置放在新鲜空气的上风处并应注意供气压力适宜和空气的过滤,以防止使用者呼吸不适合空气中的砂粒等伤害其面部。
清甲、乙类油品罐作业时,除允许手动、气动、蒸汽或液动的泵或风机和本安型电器检测仪表等进入该罐防火堤内以外,原则上不允许包括隔爆型电机驱动的所有电器设备进入防火堤内。当气(或汽)动通风设备一时难以解决时,应首先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打开人孔、光孔进行自然通风不少于24小时后将隔爆型风机在距通风入孔3米之外(用帆布风筒连接),并临时设置高于防火堤的机座上安装,电机外壳应接地,配电箱应在防火堤外安装。在罐内油气没有清除至爆炸下限的20%以下时,禁止内燃机驱动的设备或车辆进入防火堤:清罐如使用移动式锅炉时,则应在防火堤35米以外安装。
引入清罐场所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和石油库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清罐时易暂停库内油品的收发、输转等作用。
禁止在雷雨天(或严重低气压无风天气)、风力6级以上大风天进行清罐作业。
清罐用电气设备的检查、试验应在防火堤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油气浓度测试及清洗作业人员禁止佩戴氧气呼吸器。
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上风向处配置好适量的消防器材,现场消防值班人员应充分做好灭火准备。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协议,办理油罐清洗作业票,如需加盲板的还需办理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票。如需作业人员进入油罐的,还需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票、确认单等。
清罐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接受由质量安全环保部、油库、零售管理部组织的清罐作业培训。经安全考核后方可办理临时出入证,进行清罐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