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业地域分异规律的属性有三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认为农业地域分异规律仅受自然地域分异规律支配,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地域差别无关;第二种认为农业地域分异是社会经济地域分异决定的,自然条件仅是形成现有农业区域的基本前提;第三种认为农业地域分异是自然要素和社会经济要素的地域综合分异,农业地域分异规律是自然分异规律和社会经济分异规律共同形成的一条特殊规律。
农业地域分异规律的属性具有历史性。人类社会初期,人们从事的农业生产完全受自然地域分异的控制,农业地域分异要素只有自然因素,农业地域分异规律属于自然分异规律。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社会因素、经济因素和技术因素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逐渐深化,农业地域分异要素除自然因素还加入了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和技术因素等,因此,现代社会农业地域分异规律是自然、社会、经济和技术综合形成的地域分异规律。一切农业地域分异要素中与农业生产的分布和发展有着较稳定或较显著的因果关系的要素,都应视为规律性分异要素。除自然条件外,人类生产生活习惯、民族分布、经济发展水平、技术类型和进步程度、消费趋势和社会需求变化也都与农业生产分布和发展有一定程度的稳定因果关系。由于各因素的特点不同,其与农业生产分布和发展的因果关系的稳定性程度也不同。
农业地域分异规律的性质有以下四种:①综合性。农业地域分异规律并不是由单领域的规律组成,而是由与农业生产分布和发展有关的多领域分异规律组成,涵盖自然、经济、社会和技术等多方面的内容。②独立性。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分异规律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独立,不能相互替代。如四川尽管气候条件也适于种小麦,但由于消费习惯却选择了水稻,既没有因消费习惯使气候条件的地域性消失,也没有因为气候条件的地域性而改变了消费习惯。③历史性。农业作为人类生产活动的一个部分,农业地域分异规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具体内容。④主从性。农业地域分异规律的各个组成部分对农业生产分布与发展的作用并不是等份量的,而是对不同的农业生产问题具有不同的主导规律。如对生存环境有非常严格选择的作物,其分布与发展则主要遵循自然地域分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