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危险化学品类别
根据相关法规、标准等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的分类。
- 英文名称
- hazardous chemical category
- 所属学科
- 安全科学与工程
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1.2、1.3、1.4。
易燃气体:类别1、类别2、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A、化学不稳定性气体类别B。
气溶胶(又称气雾剂):类别1。
氧化性气体:类别1。
加压气体: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溶解气体。
易燃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易燃固体:类别1、类别2。
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A型、B型、C型、D型、E型。
自燃液体:类别1。
自燃固体:类别1。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液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氧化性固体:类别1、类别2、类别3。
有机过氧化物:A型、B型、C型、D型、E型、F型。
金属腐蚀物:类别1。
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类别1B、类别1C、类别2。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类别2A、类别2B。
呼吸道或皮肤致敏:呼吸道致敏物1A、呼吸道致敏物1B、皮肤致敏物1A、皮肤致敏物1B。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致癌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
生殖毒性:类别1A、类别1B、类别2、附加类别。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1、类别2、类别3。
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类别2。
吸入危害:类别1。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类别2、类别3。
危害臭氧层:类别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02年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以下简称“名录200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七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共计3833种。为与《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对应,“名录2002”中的第七类仍指的是GB 6944—2012中的“第八类”。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名录2002”中小计40种。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对应“名录2002”中的第1、3、4项),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小计37种),如高氯酸。
第2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肩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小计2种),如二亚硝基苯。
第3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小计1种),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名录2002”中小计94种。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小计35种),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小计32种),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小计27种),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名录2002”中小计388种。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小计49种),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小计200种),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小计139种),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名录2002”中小计99种。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小计56种),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小计19种),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小计24种),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名录2002”中小计114种。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小计56种),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小计58种),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名录2002”中小计966种。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按其致病机理的不同分为2项:
第1项:毒害品(小计966种),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氰化钠、氰化氢等。
第2项:感染性物品(小计0种)。
第七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名录2002”中小计173种。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
第1项:酸性腐蚀品(小计120种),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第2项:碱性腐蚀品(小计32种),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
第3项:其他腐蚀品(小计23种),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危险货物的危险性按照GB6944分为9类,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
第一类:爆炸品
第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2项:有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第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
第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
第二类:气体
第1项:易燃气体;
第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
第3项:毒性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爆炸品;
第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
第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五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1项:氧化性物质;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1项:毒性物质;
第2项:感染性物质。
第七类:放射性物质
第八类:腐蚀性物质
第九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危害环境物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 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代替GB 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按照理化危险、健康危险和环境危险,对化学物质和混合物共设有27个危险性分类,包括16个物理危害性分类种类、10个健康危害性分类种类以及1个环境危害性分类种类(见表)。
物理危险 | 健康危险 | 环境危险 |
爆炸物 易燃气体 易燃气溶胶 氧化性气体 压力下气体 易燃液体 易燃固体 自反应物质 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燃液体 自燃固体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固体 有机过氧化物 金属腐蚀剂 | 急性中毒 皮肤腐蚀/刺激 严重眼镜损伤/眼镜刺激性 呼吸或皮肤过敏 生殖细胞突变性 致癌性 生殖毒性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吸入危险 | 危害水生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