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列欧在挪威宗教现象学家W.B.克瑞斯腾森(William Brede Kristensen,1867-06-21~1953-09-25)的指导下完成了博士论文,论文题目为《古埃及金字塔文书中所见诸神》。列欧在学生时代还有留学德国的经历,在现象学方面领受过德国哲学家E.G.A.胡塞尔和M.海德格尔的影响,在神学方面领受过德国神学家R.布尔特曼的影响,在类型学和“领悟”观方面领受过德国现代社会学家M.韦伯、德国历史学家W.狄尔泰、德国哲学家K.T.雅斯贝尔斯、德国宗教学家J.瓦赫(Joachim Wach,1898-01-25~1955-08-27)的影响。此外,列欧还积极参与了埃拉诺斯(Eranos)聚会,从瑞士精神分析学家C.G.荣格和德国宗教学家R.奥托等人的研究成果中汲取了丰富的养分。列欧长期担任格罗宁根大学教授。1945~1946年,列欧担任荷兰教育大臣。1950年在阿姆斯特丹举行了宗教史国际大会,成立了国际宗教史学会,列欧被推选为第一任主席。同年,列欧在乌特勒支去世。
列欧学术思想的发展大致上分成“伦理”神学研究、“现象学”神学研究、神学-哲学人类学研究三个阶段。其中,“现象学”神学阶段的代表著作有《宗教现象学》(1933)和《神学导论》(1935)。此外,《神俗之美:艺术中的神圣》(1957)也是一部经典之作。列欧一方面以狄尔泰的思想为基础,构建了完整的“理想型”学说,并由此提出了成熟的宗教类型学;另一方面,又对“领悟”“同感”和“悬搁”等现象学探究程序的中心环节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他将“同感”与“悬搁”结合起来,并赋予了“同感”以一种诠释学的意味;他将“领悟”看作是“同感”的升华,并站在类似于海德格尔的立场上,用“领悟”的“先入之见”消解了胡塞尔所谓的“悬搁”。列欧的方法论表明,他是“宗教现象学的诠释学路线”的真正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