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是《圣经》中常见的词语,希伯来文称为“khochmah”,意为“精明”“明智”,具体表现为善于辨别是非,有正确的判断能力。犹太人的“智慧”观念含有哲理意味,是犹太民族在继续保持犹太教律法思想和宗教传统的基础上,接受外族文化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它不仅指人们处世的经验或上帝赐予世人的恩惠与指引,也指上帝全知、全能的特点,甚至被描写成具有“位格”、可与上帝分立又有上帝的德性、能体现上帝的作为并协助上帝完成其事业的拟人物。
在中东,无论是在古埃及、巴比伦,还是在亚述、以东等民族中,都可以看到智慧人的语录乃至内容丰富的智慧文学作品。自公元前6世纪被掳到巴比伦至公元前2世纪到1世纪期间,犹太教中一批以颂扬“智慧”为主题的经书陆续成书,被认为是智慧文学的基本书卷。《箴言》《约伯记》《传道书》进入了《圣经》正典,而《所罗门智训》《便西拉智训》则在次经之中。此外,其他书卷中的一些章节也被认为属于智慧文学的作品,如《士师记》第9章8~15节、《以赛亚书》第28章23~29节、《诗篇》第37章10~11节和第85章10节等。
这类作品既是希伯来人的文学创作,又是他们的哲学著作。其中不论是短小精悍的实用性格言,还是鸿篇巨制的思辨性论丛,都渗透了认真严肃的探索精神,闪射出去芜存菁后的哲理光辉。它们不仅是研究古希伯来文化的重要依据,而且直到今天都能给人有益的启迪。
希伯来人曾自称“我们有祭司讲律法,智慧人设谋略,先知说预言,都不能断绝”(《耶利米书》18:18)。可见希伯来文化中有“祭司-宗教”“智者-哲学”和“先知-政治”三种主要思维方式。第一种强调信奉耶和华对民族命运的至关重要性,代表作品有《摩西五经》等;第三种则主要表现在大小先知书政论文式的文字中。而智慧文学和以上两者明显不同,它根源于世俗的生活,将大量感性体验直接上升为对人生和宇宙的理性认识。
和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卷帙浩繁的哲学遗产相比,希伯来哲学的主要著作大体只是小型诗论的汇集,因为希伯来思想家的主要兴趣在宗教而非哲学。另一方面,智慧文学除了由精辟的语句构成的短小格言、谚语、谜语、讽语和寓言之外,也包含了篇幅较长的思辨性短论,如《箴言》中的“智慧颂”和《约伯记》《传道书》中一些较长的诗文。
作为哲学的希伯来智慧文学远逊于希腊哲学,但它作为文学又远胜于希腊的哲学著作。它的基本问题样式是诗歌,主要体裁是平行体,即一首格言由相互平行的两行诗构成,如“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言》13:24)。这种平行体不拘一格,有的下句重复上句的含义,以强化上句的思想;有的下句对上句做出补充,两句共同表达一个议题。在后一种情况下,两句间又可形成对照、比较、因果、递进、后补等多种关系。除两句并行外,还有三句、四句甚至五句、六句并行的。各句之间节奏大体照应,读之抑扬顿挫,音韵优美。行文中,比喻、拟人、夸张、对比、设问、呼语等修辞句式比比皆是,将抽象哲理寓于普通读者喜闻乐见的自然万象中,不难使人于艺术美的鉴赏中潜移默化地深受其益。
《箴言》中的许多段落是以父亲教训儿子的口吻出现的,如“我儿,要留心我智慧的话语,侧耳听我聪明的言词……”(5:1);还有些更加清楚地表明了教诲的用途,如第31章一开头就说,本章内容是利慕伊勒王的母亲“教训他的真言”。《传道书》的卷名本身就说明了写作目的;《约伯记》中也有不少富于训诲色彩的片段,如耶和华从旋风中对约伯的答复(第39~41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