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法是对现实情境中的真实个体或团体进行研究,现实情境中的事物是动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具有独特性和动态变化性。所以,个案法就是对个案中处在动态变化的错综复杂的事件、人际关系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相关研究。
个案法最早运用于医学研究领域,医生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对每个病人病历进行详细分析,来探求病理与病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疗方案。后来拓展到心理学研究领域,为心理学的发展也做出了重要贡献,如德国心理学家H.艾宾浩斯[注]运用个案法研究记忆的基本原理和规律;瑞士心理学家J.皮亚杰[注]从对自己的孩子、访谈者、实验的个案中研究儿童认识发展;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S.弗洛伊德通过对临床心理与治疗的临床个案的研究创建了精神分析理论等等。
个案法强调对研究对象分析的深度,对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具有特殊的价值。其功能主要有:了解研究对象的具体情况;解释研究对象的一些特定行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理论假设。
实施个案法,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研究问题的界定。即所要解决的问题,它是整个研究的核心,可以先提出一系列较为灵活的问题或假设,在研究过程中,通过深入的思考、探索和修正后确定下来。②对个案的界定。研究者在选择个案时,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对个案本身感兴趣,想要深入地研究,即内在性个案研究;另一种是通过该个案研究探索一般性的问题或将绪论推而广之,即工具性个案研究。无论哪种情况,都应对个案的概念做出清晰的界定,并指出选择它的原因。③研究方法的选择。是个案法设计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要注意从多角度考虑问题,使用多种方法进行研究,以保证研究的效度。④撰写个案研究报告。
个案法已被广泛应用于心理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个案法有助于对个体进行深入研究,提示个体差异;是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的方法;有助于有效地进行临床矫治与个体发展指导。但要保证个案法高质量的完成,需要解决被试代表性问题、所收集资料的准确性问题及对数据的统计分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