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荷兰莱顿,卒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年轻时在阿姆斯特丹跟随画家P.拉斯特曼学画。一直对圣经题材感兴趣,一生中没有中断过绘制宗教画,但对这类画作了世俗化的处理。约1625年,返回故乡设画室,从事绘画创作。其创作生涯大体包括4个阶段。
(1606-07-15~1669-10-04)
荷兰画家。
生于荷兰莱顿,卒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年轻时在阿姆斯特丹跟随画家P.拉斯特曼学画。一直对圣经题材感兴趣,一生中没有中断过绘制宗教画,但对这类画作了世俗化的处理。约1625年,返回故乡设画室,从事绘画创作。其创作生涯大体包括4个阶段。
伦勃朗的绘画体裁广泛,包括肖像画、风俗画、风景画、宗教画、历史画等。现存最早署有年代的作品为宗教画《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约1626,里昂美术馆藏)。这类油画受拉斯特曼以及乌得勒支画派画家G.van洪特霍斯特的影响,采用意大利画家卡拉瓦乔的强烈明暗对比画法,以加强画面的戏剧性效果。在人物形象刻画方面,通过深入地捕捉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来揭示其内心活动。从莱顿时期起,他开始大量绘制肖像画,并一直对老年人以及各种富有绘画性特征的人物感兴趣。自画像真迹估计总数在60~100幅。为了塑造具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他耗尽毕生精力研究面相学。这方面的探索成果,成为他表现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莱顿时期,伦勃朗把卡拉瓦乔式的明暗对比画法加以发展,形成自己的画风,后人称之为伦勃朗式的明暗画法,即主要利用光线塑造形体、表现空间和突出重点,画面层次丰富,富有戏剧性。画家很早就致力于发掘油画颜料本身的质感和潜力,他当时的一些油画作品中运用了厚涂画法以及在画布的颜料层上用笔杆刮出痕迹之类的技法。
从1632年起,伦勃朗定居阿姆斯特丹,在艺术上进入成熟阶段。成名作《杜普教授的解剖课》(1632,海牙莫里斯皇家绘画陈列馆藏),突破荷兰传统团体肖像画的呆板程式,在构图和人物神态上均处理得逼真而生动。同时期中,他还画了大量肖像画和宗教画,其中的宗教画主要以巴洛克风格画成,力求在作品中以明显的人体姿态和运动表达内心的情感。在这一类巴洛克绘画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为《刺瞎参孙》(1636)。画中的参孙之妻达丽拉,因犯下伤天害理的罪行而惊惶失措,表情细腻而复杂。
17世纪40年代,伦勃朗在个人生活上遇到了一些不幸的事。生活的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观察和理解社会,在艺术上进入深化阶段。1642年,名画《夜巡》问世。画家进一步突破传统的团体肖像画程式,使作品带有风俗画和历史画的性质。《夜巡》以后,伦勃朗越来越少运用巴洛克美术那种激动不安和讲究排场的艺术效果,而热衷于采用更加含蓄的手法去表现画中人物的内心活动。这时期的作品《圣家族》(1645)等虽为宗教画,却洋溢着世俗精神,正如K.马克思所说:“伦勃朗是按照尼德兰的农妇来画圣母的”。同一时期中,伦勃朗对景写生,创作了《三棵树》(1643)等蚀刻画和一些风景素描。
1656年,伦勃朗被迫宣布处于变相的破产状态。他的油画买主不多,但宗教题材蚀刻画却销路甚广。1660年,他迁居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区附近。同年,他充当妻子与儿子开设的一家美术公司的雇员,因为这样才能免于债主们的逼债。次年,受托绘成历史画《西菲利斯的密谋》。C.西菲利斯于公元69年发动过反抗罗马暴政的起义,是荷兰的民族英雄。此画为荷兰历史画中纪念碑式的杰作,但如今只留下其中的一块残片(斯德哥尔摩国立博物馆藏)。1662年,他绘成《呢商同业公会理事》(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藏)。这幅团体肖像画深刻而含蓄地表现了人物的外貌和性格特征。1663年,他的家庭遭到不幸,但是一系列折磨并未摧毁他,在去世前他还创作了一批名画,包括《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