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称“跳萨满”,汉族称“跳神鬼”,异曲同工。尽管民族文化内涵不同,但都表现为驱鬼祈福的心理。
“萨满”一词为通古斯语saman,北美印第安语为shamman,通行于欧亚大陆的中国北方和西部游牧民族,乃至北美,其词意原有“智者”含义,后演变为通神和扮神者。萨满崇拜表现为原始性多神崇拜,包括灵魂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相当于巫崇拜。原始宗教的祭司称“萨满”,蒙藏民族的“跳查玛”“跳羌姆”“跳金刚”以及满族舞蹈“跳萨满”,在原始文化心理上都属于萨满的多神信仰。其表现形态的“跳金刚”,已于公元六世纪南北朝时期进入中原地区的长江流域。南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载:“十二月八日为戴胡头及作金刚力士,以逐疫。”胡头和金刚力士是西域佛教的面具造型,可见当时“跳金刚”已传入荆楚地区,并与当地驱鬼逐疫的巫傩习俗相结合。
旧俗萨满的职能包括祭祀祖先、说唱祖先功绩、向神灵许愿、为本氏族祈福。明清时期的民间萨满为雇主驱魔、祈福、占卜、主持红白喜事,收取相应的报酬,具备了职业化的商业倾向。“跳查玛”“羌姆”“跳步吒”作为蒙藏佛教法事(俗称“喇嘛教”),主要留存于寺院,在宗教节日和民俗节庆期间演出。十六世纪中叶,明末宫廷已有“番经”“喇嘛”“跳步吒”的踪迹(刘若愚《酌中志》)。十七世纪初,随着满族全面进入中原,清朝带来了满族及其前身女真族的“跳萨满”习俗。现故宫和承德“外八庙”尚存跳萨满的处所。每年农历正月,山西五台山蒙藏佛教寺庙和北京雍和宫始终定期举行“跳查玛”法事,或称羌姆、跳金刚,俗称跳鬼、打鬼。
“跳查玛”并无专门的舞台,可在殿堂、庭院、广场上演出。表演者为喇嘛教僧人,戴面具。面具有法神、金刚、骷髅、鹿神、牛神、凤鸟、狮子、弥勒、寿星等角色。“大查玛”扮神祇,“小查玛”扮侍从和鸟兽,以舞为主,有独舞、双人舞、多人舞、群舞,其类型化的角色和程式化的表演,呈现有特定的宗教故事。音乐伴奏主要用于渲染宗教气氛。民族性吹打乐器称为“法器”,有法螺(海螺)、法锣(大锣)、大镲(钹)、筚篥(唢呐)、喇叭、大鼓、手鼓、铜铃、磬、木鱼等。
跳查玛和跳羌姆有多种表演形式。带戏剧性情节的“跳查玛”法事,可以现存于五台山喇嘛教寺庙和雍和宫的“金刚驱魔神舞”为范式。该法事表现为5~7场:①阿杂日舞。4名戴海螺帽的“阿杂日”象征古印度民族传来了佛教。②跳白鬼。4名戴骷髅面具的“白鬼”以黑白二色的木棒辨认善恶及魔鬼。③法王舞。5名戴牛头面具的“法王”降服魔鬼。④尸陀林舞。4名戴骷髅面具的“尸陀林主”(有“五佛冠”和冠翅,为胜乐金刚化身)清除魔障,以其血肉骨骼游戏。⑤鹿舞。“鹿王”(地狱主侍从)带领4名戴鹿头面具的表演者切割和抛掷魔鬼尸体,消除人世烦恼。⑥送祟。众角色走下舞台,将魔鬼架火焚毁。⑦绕寺。次日早晨全体僧人抬着弥勒佛绕寺、诵经、舞蹈,表示弥勒佛已降临人间,普天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