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教育是一种慈善行为,是慈善事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可从三个层面理解。一是公民在参与具体慈善实践活动中,从营造慈善氛围、树立慈善理念、构建慈善文化和培养慈善意识入手指导人们的慈善行为。二是个人或社会团体用提供教育的方式对弱势群体进行积极救助的社会行为。这是传统的、狭义层面上的慈善教育。与慈善救助相比,慈善教育担负着抚养与教育弱势群体并使之成材的责任,是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途径。第三,慈善教育也指一门学科,创办慈善教育,可分为慈善专业教育、慈善职业教育和慈善普及教育三种类型。对接受慈善教育的个体而言,慈善教育首先要激发个人的同情心、培养个人的慈善意识和慈善观念。不论哪种慈善教育,其实施主体都是社会力量,政府起倡导和扶持作用。
在西方,自中世纪结束进入资本主义后,就出现了慈善教育。最早的慈善教育出现在英国。在中国香港地区,慈善教育也有较久的历史和较大的发展规模。早在19世纪80年代,香港的东华三院(东华医院、广华医院及东华东院)就创办了多所“义学”(后改称为“免费小学”),免费招收贫苦家庭子弟入学。学校经费主要来自社会慈善人士的捐赠和一些庙堂香火所得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