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依托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李楯、周孝正、郭星华先后担任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跟踪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倡导对法律与社会问题进行贴近中国实际的经验研究与理论思考,旨在将社会学的问题意识和理论视角融入中国的法律建设进程,紧跟法律建设和法治文化在中国的历史进程,理解中国社会结构与文化系统对法律治理的需求和制约,挖掘制度建设与法律治理机制在中国未来发展的可能空间。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自成立以来,主持了中国城市居民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研究(2001)、中国农民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研究(2002)、当代中国边缘群体研究(2002)、法律援助的实证研究(2004)、民间纠纷解决模式的法社会学研究(2008)、农村法律意识与法律行为追踪调查(2010)、转型期农村民间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研究(2010)、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建设(2011)及基层纠纷解决的制度生态和治理研究(2015)等多个研究项目,并与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等单位联合举行历年的中国“法律与社会”学术论坛。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致力于建立一个沟通法学与社会科学研究的交流平台,以期在社会发展与制度建设的互动进程中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