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是人工建造的消防水源,是市政给水管网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主要由水池主体、出水管、溢流管和排水设施、通气管和呼吸管、进水管、水位显示装置组成,主要作用是储存并供给消防用水。
消防水池可分为低位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池。低位消防水池可设在室外地下、地面上和半地下半地上,也可设在建筑内地下室或首层,主要通过固定或移动的消防水泵吸水进行消防用水的供给;高位消防水池设在高处,主要利用重力的作用向水灭火设施提供消防用水。建筑物通过市政管网向消防水池供水,其有效容积和蓄水量远大于消防水箱。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为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为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而消防水箱则只需满足火灾初期的消防用水量。火灾时消防水池应采用两路供水,当消防水池采取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立方米,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立方米。对于设置有消防水池的建筑,消防水池是发生火灾时的主要供水设施,因此,当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水池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做他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