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世界渔业中重要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生态系统的破坏、经济损失和对鱼品贸易的不利影响等的状况和前景,1991年3月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渔业委员会第19届会议建议FAO提出负责任渔业的概念并为此制定行为守则。《负责任捕捞坎昆宣言》在1992年6月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受到关注,大会通过决议支持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同年9月召开的FAO公海捕鱼技术性磋商会议进一步建议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以解决公海渔业存在的问题。1992年11月召开的FAO理事会第102届会议,讨论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问题,提出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首先考虑公海渔业问题。1993年3月召开的FAO渔业委员会第20届会议,讨论了《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制定原则,包括制定计划,进一步制定《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时间表;并要求FAO尽快准备起草一项防止公海渔船更换船旗作为影响养护和管理措施效力的一种手段的国际协定,作为《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一个组成部分。
FAO起草《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过程中,与有关的联合国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包括非政府组织进行了磋商和协作,并与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精神保持一致。制定时参考了1992年的《负责任捕捞坎昆宣言》,1992年里约宣言和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21世纪议程的有关条款,1992年FAO公海捕鱼技术性磋商会议的结果和建议,1984年FAO渔业管理和发展战略及联合国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会议的结果等国际协定、宣言和其他文件。1995年10月31日,FAO第28届大会一致通过《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及相关决议。中国作为FAO成员国,参与了《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磋商、讨论和制定。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范围是全球性的,针对FAO的成员国和非成员国、渔业实体、分区域、区域和全球性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及与保护渔业资源或渔业管理和发展有关的人员,如渔业人员、从事水产品加工及销售的人员,以及使用与渔业有关的水生环境的其他人员。《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适用于所有渔业领域,包括水产品的捕捞、加工和贸易、捕捞作业、水产养殖、渔业管理、渔业研究和把渔业纳入沿海地区管理。
《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由12个条款、2个附件和1个协定组成,主要内容有:①强调守则的渊源、制定的背景情况、适用范围及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要求。②明确守则的目标与总原则。③解释守则与其他国际文件的关系及守则执行、监测和增补修订等规则。④明确渔业管理基本要求、管理目标、管理纲领和程序、资料的收集、预防性措施、管理措施、执行等方面的基本准则。⑤明确捕捞作业实施的管辖、作业安全、渔民培训、船旗国责任、渔具标志、渔船保险、对渔具渔法的要求、节能要求、防止污染、渔港、人工鱼礁和集鱼设施等方面的基本准则和标准。⑥明确水产养殖有关国家管辖区内的养殖业、跨境水生生态系统中的养殖业、水生遗传资源、负责任水产养殖等方面的基本准则和标准。⑦将渔业纳入沿海区管理。⑧从负责任的鱼品利用、负责任的国际贸易、鱼品贸易的法律和规章等方面明确了水产品捕捞后处置和贸易的准则和标准。⑨确保各国在渔业各个方面可进行有关研究。1993年的《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协定》也是《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一个组成部分。
自《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通过之后,无论是全球性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或是大部分国家的主管机构都采取了促进《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实施的行动或计划。在全球性渔业组织层面,FAO通过多种方式,包括正常和实地计划等支持《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的实施,设计并开展了多个专项活动,以促进和加强《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实施。在国家层面,至2021年,超过90%的FAO成员国报告已经按照《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制定渔业政策;其中,约60%的渔业政策完全符合《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规定,而约30%的渔业政策部分符合《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内容;其余成员国均报告正开展工作以令其政策能够符合《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要求。多数FAO成员报告其国内渔业相关立法完全或部分遵循《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要求,约2/3的成员国报告已开始实施渔业生态系统办法。已有数个成员国对渔业作业,尤其是其专属经济区内的作业进行控制。将近3/4的FAO成员国部分或全面启用了船舶监测系统。超过3/4的成员国表示,具备比较完善、有利和有效的鱼和鱼产品食品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其余成员国则部分建立了类似体系。在区域渔业组织层面,15家区域渔业组织均表示海洋渔业管理计划中包含令枯竭资源恢复的措施,管理措施也涉及对濒危物种的保护、渔具的选择性,并包括禁止破坏性捕捞方法和作业方式。至少2/3的区域渔业组织报告拥有管理措施,以确保捕捞水平符合渔业资源的状况。另有其他措施解决水生生境和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问题、照顾小型渔民利益,并帮助利益相关方参与管理决策。约50%的区域渔业组织报告有管理计划和/或措施应对捕捞能力问题。
国际渔业管理实践说明,《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代表人类加强渔业生态保护的意愿,也代表了渔业管理的发展方向。《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对渔业,包括捕捞、养殖、加工、贸易、科研等,具有全方位的指导意义。特别是《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不仅提出适用于养护、管理和开发所有渔业的原则和标准,也提出鱼和渔产品的捕捞、加工、贸易、捕捞作业、水产养殖、渔业研究和将渔业纳入沿海区管理等方面的原则和标准,代表了渔业管理的全方位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