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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区划等级系统

/hierarchical system of physical regionalization/
条目作者郑度

郑度

最后更新 2024-06-11
浏览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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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地域分异的不同尺度及从属关系得出的区域等级系统。

英文名称
hierarchical system of physical regionalization
所属学科
地理学

由于自然区划单位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是相对的,故自然区划应是多级地域系统。从较高的级到较低的级,其内部相似性逐渐增大,而差异性逐级减小。进行自然区划,即通常着重根据地域分异因素的大、小尺度差异自上而下地逐级划分。通常认为存在着地带性和非地带性两种单位,但在建立登记系统时有两种不同的作法。双列系统观点主张按两个独立系统划分,至最低一级才合并成综合性的自然区划单位。单列系统观点则把两个系列的区划单位依次交错地纳入一个系统中,作为获得完全综合单位的必要步骤。所有区划单位既是地带性的,又是非地带性的。1959年《中国综合自然区划(初稿)》采取的主要的等级是:大自然区,温度带;自然地区/亚地区、自然地带/亚地带;自然省、自然州和自然县。为了适合中国习惯,通常保留大自然区域,温度带、自然地区、自然地带,以下改称自然区和自然小区。等级层次则依各种要求而异,通常为三级或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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