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区是教会最基本的构成单位,通常以一座教堂作为堂区的中心。习惯上按照地域划分,但也可以根据礼仪、民族或语言来划分。数个堂区可组成一个教区。在天主教教会,有神父常驻的教堂就会设置堂区,通常一个社区或聚落会设有一个堂区,一座都市则会拥有多个堂区。一个堂区会有一个本堂神父掌管堂区事务,由所属教区的主教任命,但也会有一位神父管理多个堂区的情形发生。如果部分地区过度缺乏神职人员,通常会在该地区的主要聚落设置堂区,其他聚落的教堂则为该堂区的“兼管区”。而在教徒较多的堂区,会由教区配置多位神父以帮助本堂神父。此外,在堂区与教区之间,一般要汇合数个堂区设置总铎区,每个总铎区由区内各堂区的主任司铎之中选出一位总铎(Dean Christianity),以利于教务管理,并作为各堂区与教区之间的中介。在第二届梵蒂冈公会议后,为了使教徒能参与堂区事务,各堂区自发性组织“牧民议会”(Pastoral council,又称“教友传教协进会”“堂区议会”)来辅助本堂神父推动各项事务,并作为堂区实行自治的机构。
在圣公会,牧区制度是教省以区域划分教会的制度。牧区是圣公会基础性的管理单位,除了以礼拜堂为中心,还可能有学校及社会服务机构,注册教徒通常不少于50位。牧师管理牧区,担任主任圣品。牧区设“牧区议会”,由牧区内的注册教徒选出牧区议员,协助牧师处理牧区教会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