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印发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规定,专项应急预案的核心内容框架如图所示。
专项应急预案核心内容要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同层级政府专项预案的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由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截至2012年底,国务院已经颁布了28件专项应急预案,分为4个大类,其中自然灾害6件、事故灾难9件、公共卫生事件4件、社会安全事件9件,其目录如下表所示。
表 国家专项应预案目录(截至2012年底)
序号 | 事故类别 | 专项应急预案名称 | 牵头部门 |
1 | 自然灾害 |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民政部 |
2 |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水利部 |
3 |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 地震局 |
4 |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国土资源部 |
5 |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林业局 |
6 |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气象局 |
7 | 事故灾难 |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安全监管总局 |
8 |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 铁道部 |
9 |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 民航总局 |
10 |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 交通部 |
11 | 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应急预案 | 建设部 |
12 | 国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 电监会 |
13 | 国家核应急预案 | 国防科工委 |
14 |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环保总局 |
15 |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 信息产业部 |
16 | 公共卫生 |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卫生部 |
17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 卫生部 |
18 |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农业部 |
19 |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食品药品监管局 |
20 | 社会安全 | 国家粮食应急预案 | 粮食局 |
21 | 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银监会 |
22 | 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外交部 |
23 | 国家大规模群体事件应急预案 | 公安部 |
24 | 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 公安部 |
25 | 国际处置劫机事件应急预案 | 公安部 |
26 |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 新闻办 |
27 | 国家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 | 发展改革委 |
28 | 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