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项目利益相关者包括项目参与人(或称项目当事人)和其利益受该项目影响(受益或受损)的个人和组织。项目利益相关者比项目参与人的范围要大得多。主要的项目利益相关者包括:客户/用户、项目经理、执行组织、发起人。除了上述项目当事人外,项目利益相关者还可能包括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公众、新闻媒体、市场中潜在的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等,甚至项目班子成员的家属也应视为项目利益相关者。如下图所示。
项目干系人示意图
在一个信息系统项目的启动、计划、执行、控制和收尾过程中,会涉及很多组织和个人,主要包括:①客户/用户,即会使用建成后信息系统的组织或个人,其中客户是指信息系统的一个需求方,用户是指真正使用信息系统的人;②项目经理,是由执行组织委派、负责管理整个信息系统项目的个人,需要领导整个团队完成项目各阶段及实现最终目标;③执行组织,是指为执行一个信息系统项目而建立起的组织,负责选择并指派项目经理、支持信息系统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持续改进活动;④发起人,是指以现金或其他形式为信息系统项目提供资源的组织或个人,是信息系统项目的投资者,为项目提供支持,发起人在划分项目范围和制定项目章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信息系统项目的不同利益相关者对项目有不同的需求和期望,他们关注的目标和重点也有所差别。例如,项目发起人更重视项目完成进度、费用和质量;用户更关注信息系统的有用性和易用性等;而项目经理侧重项目的完成进度和质量;新闻媒体则相对关心这个信息系统项目是否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或者能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如隐私泄露或电磁辐射;政府部门会关注这个信息系统项目的效用和威胁等。在信息系统项目启动时,需要界定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并明确其各自的需求和期望,继而调动利益相关者参加项目的积极性来确保项目有序进行,最终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