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4月中国水利部颁布《水利信息化标准指南(一)》,首次提出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由层次、专业门类和功能序列三维体系结构组成(见图):①层次。反映各类及功能序列标准中的内在联系、管辖关系的层级划分。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中将标准按基础、通用和专用等分为3个层次。②专业门类。依据水利事业主要对象、作用和目标,体现水利行业特色,按专业分类形成涵盖水文、水资源、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水工建筑物、机电与金属结构、移民安置及其他等十大类。③功能序列。依据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生命过程特点,按分类编码、传输交换、数据存储、图示表达、产品服务、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分为七类。
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的构建,规范了水利信息化建设行为,明确了每项标准在三维标准体系中的定位。同时,体系还能满足水利信息化进程中不断变化的标准扩充需求,使水利信息标准建设既有相对稳定的体系结构,又有有序扩展的灵活空间,保障了水利信息化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有序开展,为水利信息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水利应用协同与智能化应用提供了支撑,为水利信息化驱动水利现代化、规范引导水利信息化建设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