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国水利部组织编制的《全国水利信息化规划(“金水工程”规划)》首次提出水利信息化保障环境的问题,确定由水利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体系、建设及运行管理、政策法规制定与实施、落实建设与运行维护资金和人才队伍培养等要素构成。
水利信息化保障体系主要包括:①组织政策环境。成立水利信息化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如2015年底中国水利部成立了水利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水利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研究制定水利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等,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又如中国水利部2010年发布了《水利信息化顶层设计》、2015年发布了《水利信息化资源整合共享顶层设计》、2016年发布了《全国水利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等。②体制机制环境。从水利部到各流域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水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求建立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等。③规章制度环境。水利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如中国水利部于2003年印发了《水利部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5月修订为《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法》,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及12个省(直辖市)印发的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④标准规范环境。水利信息化各环节应遵守的技术标准。⑤技术人才环境。能够促进水利业务与信息化技术深入结合复合型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型人才发展的政策等。
此外,信息化保障体系还包括中外技术交流与合作、科技创新、积极的投资政策和良好的信息网络法制化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