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和有关WTO的谈判中,发达国家一般将有益于环境的产品称为环境产品或环境货物。环保产品的概念由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其内涵主要限于防治环境污染和为环境管理提供直接物质支持的产品。到90年代,关于环保产品的概念达成了普遍的共识。环保产品不同于一般的产品,具有以下两个基本属性:①产品直接服务于环境保护设施工程建设和污染治理或环境监督管理,离开了环境保护,这类产品就失去了市场。②多数产品的使用功能和环境功能相一致。
环境保护产品
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主要目的的产品的总称。简称环保产品。
- 英文名称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ducts
- 简称
- 环保产品
- 所属学科
- 环境科学
环境货物(环境产品)主要包括污染治理(管理)产品和有利于环境的清洁产品两大类。不同地区和国家对于环境货物的分类以及界定不同,主要差别表现在清洁产品部分(如低排放产品、资源管理、生态产品方面)。以环境货物清单为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共列出164种,亚太经合组织(APEC)共列出109种,日本共列出147种。发达国家从本国贸易利益出发,存在将环境货物范围无限扩大的倾向,混淆环境保护产品与一般产品的概念;但都将直接服务于环境保护设施工程建设和污染治理或环境监督管理的产品作为环境产品(环境货物)的核心。
环保产品认证是指第三方机构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对环保产品质量进行评定,并出具合格证明的活动。中国不把直接服务于环境保护设施工程建设和污染治理或环境监督管理之外的产品列入环保产品认证范围,是因为其中一些产品除不具备环保产品的两个基本属性外,其环境功能还具有相对性。以清洁汽车产品或节能家电为例,“清洁”和“节能”是相对的概念,因为随着更先进的技术产生,这些产品可能在数年后会变得相对不清洁和不节能。如果这类产品的技术指标界定的时间和地区效应不合适,则会影响技术革新或扭曲投资及贸易决定。而对于直接服务于环境保护设施工程建设和污染治理或环境监督管理的产品则不然,如电除尘器,其使用功能和环境功能相一致,被公认为环保产品,就不存在争议。
中国开展的环保产品认证基本与国际上环境货物清单中污染管理相关产品的内涵相一致,主要分为三大类,即污染防治产品、环境监测仪器和环境保护相关药剂、配件和材料。具体包括6类:水污染防治产品、大气污染防治产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噪声与振动防治设备、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以及环境保护专用药剂、配件和材料。①水污染防治产品。包括物理法处理设备、化学法处理设备、物理化学法处理设备、生物法处理设备、组合式处理设备、污泥处理处置设备等。②大气污染防治产品。包括各种除尘设备(图1)、除雾设备、废气净化与回用设备等。③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备。包括固体废物预处理设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备、焚烧设备等。④噪声与振动防治设备。包括各种消声装置、隔振装置、吸声结构等。⑤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包括各种污染源在线监测与控制仪、环境质量在线监测仪、采样器和污染物专用监测仪器(图2、图3)等。⑥环境保护专用药剂、配件和材料。主要包括各种水处理药剂、填料、滤料、膜材料、声学材料等。
条目图册
扩展阅读
- 易斌,燕中凯.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在我国的发展概况.中国环保产业,2005(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