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J.尼尔森[注]于1995年首次提出。一般认为,可用性原则包括10个方面。
①系统状态可见性。系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适当的反馈,使得用户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以及系统的当前状态。
②与现实相匹配。系统应该使用用户熟悉的词汇、短语和概念来进行表达,而不要使用专业的术语。系统应当遵循现实世界的惯例,使信息自然地、有逻辑地出现。
③操作可控。对于用户的误操作,在不提供拓展窗口的情况下,提供二次确认或者撤销的功能,进而提高用户的操作可控性。
④一致性及标准化。遵循统一的产品设计规范,包含产品本身的一致性和跨平台产品之间的标准化。
⑤错误预防。在第一时间防止问题的发生。或者消除容易出错的条件,或者将其检索,并在用户提交操作之前向他们提供确认选项,以此设置相应的防错措施。
⑥识别优于回忆。通过信息可见来最小化用户的记忆负载。在适当的时候,系统使用说明应当可见且易于检索。
⑦灵活性及高效性。系统应当同时满足没有经验的和有经验的用户,提供灵活的操作模式。
⑧美学和极简主义。信息的呈现不应该包含不相关或不重要的信息。对话中每一个额外信息单元都会与其他信息单元竞争,要尽可能避免冗余的信息影响产品的简洁和美观。
⑨容错性。如果系统发生错误,应该用简单的语言表达相关内容,准确地指出问题,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
⑩帮助与说明。尽管系统可以在没有说明文档的情况下良好运转,但是用户可能需要相关的帮助和文档。帮助与说明应该易于搜索,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用户的任务上,在用户需要的时候提供必要的帮助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