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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government classified information/
条目作者郜颍颍

郜颍颍

最后更新 2022-05-31
浏览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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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靠安全的电子化政务处理方式,政务信息能够实现安全的处理与存档。

英文名称
classified protection of government classified information
所属学科
公共管理

电子政务应用意味着政务是核心,电子化只是政务处理的一种方式。政府机构的政务信息可分为三类:绝密信息类、面向政务相关对象的信息类、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类。因此政务处理的电子化的实现前提就是必须建造一个半开放、半私有的Extranet网络通信系统与电子政务运营系统。

在组织开展政府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时,应按照系统定级、方案设计、工程实施、测评与审批四个步骤,扎实、有序地推进。①系统定级。从使用单位及信息系统运营商处收集有关系统运行的信息,对这些第一手的基础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整理,提炼出准确的描述内容,形成信息系统的总体描述文档。在综合分析文档的基础上根据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密级、系统重要性和安全策略划分不同的安全域。②方案设计。通过对信息系统的业务、资产进行分析,确定系统中的关键资产及相关业务单元,识别系统面临的主要威胁和风险,明确系统存在的脆弱性环节,并了解政府部门的安全需求,评估现状和实际需求之间的差距,最终形成用于指导系统具体建设的总体方案。③工程实施。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应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BMB18-2006)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在进行工程监理时,应选择具有国家保密局认证的涉密工程监理单项资质的单位或组织自身力量在安全保密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和文档管理六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涉密信息系统工程的实施主要分成弱电工程、网络工程和安全保密工程三个部分。④测评与审批。涉密信息系统建设使用单位在系统工程施工结束后,应首先向国家保密部门提出测评申请,由保密部门授权的测评机构进行安全保密测评,通过全面验证系统所采取的安全保密措施,确认其能否满足保密要求和安全目标,为涉密信息系统审批提供依据。

  • 李元峰,蔡雅良.浅析涉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08,(6):78-79,82.
  • 赵宝磊.浅谈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工作的实施.信息技术与信息化,2010,(3):8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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