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混合泳项目发展较晚,1964年东京奥运会首次将其列1964年东京奥运会个人混合泳比赛现场为正式比赛项目,包括男、女400米个人混合泳;1968年墨西哥城奥运会增设男、女200米个人混合泳为正式比赛项目。个人混合泳项目要求一名运动员连续游4种姿势,顺序为蝶泳、仰泳、蛙泳和自由泳,每种泳姿必须完成赛程的四分之一。竞赛规则规定在自由泳段中,除转身外,运动员需保持俯卧姿势,转身后,运动员在开始任何打腿或是划水动作前需转为俯卧姿势。个人混合泳比赛中,每一泳式都必须符合对应泳式的有关规定。在仰泳转蛙泳过程中,运动员应呈仰卧姿势触壁。比赛过程中,个人混合泳运动员在蝶泳阶段应采用快而轻松的节奏,然后在仰泳和蛙泳间保持体力分配的平衡,这样运动员就不会在比赛的前半阶段过早出现“酸中毒”。自由泳阶段是混合泳比赛中唯一需要全力冲刺的阶段。
个人混合泳运动员不必在每次训练课都进行4种泳姿的训练。相反,在集中练习某种泳姿阶段,他们应该在不同训练日交替进行不同泳姿的训练,以使得运动员的另外3种泳姿每周都可以进行至少两次耐力训练。在赛季上半段,个人混合泳运动员应该集中训练他们最弱泳姿或所有泳姿,以提高耐力水平。个人混合泳运动员也需要在训练中进行部分或完整的个人混合泳练习,运动员需通过超负荷的完整混合泳练习以适应比赛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