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在密歇根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此后曾在罗切斯特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和韦尔斯利学院任教。1978年后一直任圣克鲁兹加州大学思想史教授。怀特著述颇多,在史学界和文学界都有相当大的影响。主要著作有《自由人文主义的出现:西欧思想史》(1966)、《历史的作用》(1968)、《论维科》(1969)、《元历史》(1973)、《话语的转义》(1978)和《形式的内容》(1987)等。《元历史》最受人重视。其基本设想是:首先把历史的反应看作一种语言,然后才能看出历史的真实价值;历史是一种叙事散文形式的文字结构;历史和历史哲学包含一定数量的资料,包含解释这些资料的理论概念,也包含描述过去事件的叙述结构;历史还包含某种深层的结构内容,这种内容的性质是语言学的,其作用是说明独特的历史解释;这种深层的结构内容是“元历史”的基本因素,它存在于一切历史著作之内。按照怀特的看法,历史叙事与文学叙事在本质上相同,二者的写作手法也基本吻合,隐喻、象征、暗示、反讽等是它们普遍使用的技巧,这些技巧实际上是诗人洞察力的形式化,因此,历史叙事与文学叙事并无根本区别。对历史的思考必须在各种解释方式之间进行选择;选择的基础应该是美学的或道德的而不是认识论的。简言之,怀特深受结构主义的影响,他用当代文学研究的语言理论研究历史,试图确立历史著作的诗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