喘息服务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40至50年代的英国,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为有需要者在短期居留馆提供临时照顾。美国的喘息服务始于20世纪70年代,是为配合去机构化措施,给失能以及心智障碍者提供的非机构式照护服务。美国学者D.格里菲斯(Diane Griffiths)于1993年提出喘息服务的概念,针对照顾慢性病或失能患者的主要照顾者,提供短暂性、间歇性的服务计划,让患慢性病的主要照顾者有短暂休息时间,以免繁重的照顾工作把这些照顾者的精力和时间耗尽。2006年,美国出台《喘息寿命法案》,明确规定了各州用于喘息服务的资金分配。
中国大陆尚无专门针对喘息服务的政策性文件,但全国多省市出台的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或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居家喘息服务的开展。
喘息服务由服务对象、模式、时间、服务提供人员等要素组成,已作为一种有效的照顾支持服务新模式,并得到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接受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