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照顾的概念与家庭照顾者的概念紧密相连,学者普遍将家庭照顾者划分为正式和非正式照顾者两种类型。正式照顾者包括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和其他专职人员等,他们能够通过提供家庭照顾服务获取报酬。非正式照顾者通常指配偶、其他家人、邻居和朋友,他们提供无偿的家庭照顾服务。中国的家庭照顾者主要是配偶,其次是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深入人心,女性普遍被认为应该承担家中的家务和照料工作,在现实生活中,女性也是实际家庭照顾工作的主要承担者。
家庭照顾(主要指正式照顾)最早起源于1893年纽约的访问式护理服务,其内容主要是为贫穷老年人和慢性病人提供最低限度的照护和个人照料服务。1946年,蒙特弗洛尔医院引入出院后家庭照顾团队,由医生和护士共同执行对患者的监督管理和照顾服务工作。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盛行的“去机构化”热潮,使社区照顾和家庭照顾得到快速发展。20世纪70年代家庭照顾再次成为老年学的重要议题,而后家庭照顾发展成为老年人照护工作的首要形式,是长期照护[注]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面临着老龄化日益加剧、社会服务资源相对不足、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优化等社会现实,这些因素决定了家庭照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是照顾服务的主要提供形式。与此同时,家庭照顾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最为明显的是家庭照顾给照顾者带来的多方面不良影响:①生理方面。由于家庭照顾工作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等特征,家庭照顾者会在身体机能方面感到疲倦、筋疲力尽,健康状况有所下降。②心理方面。照顾工作使家庭照顾者原本的生活节奏被打乱,加之他们常常面临照顾工作得不到认可,照顾成果被忽视,以及照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阻碍,促使家庭照顾者产生巨大的心理压力,影响心理健康。③经济方面。家庭照顾者在承担照顾重任的同时,也必须面对家庭照顾产生的大额花销,一些家庭照顾者甚至需要减少或者辞掉原本的工作来完成家庭照顾任务,支出增加而收入减少,使家庭照顾者承受着沉重的经济压力。④家庭关系方面。家庭照顾工作的产生使得家庭内部原有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家庭照顾者无法同时兼顾被照顾者和其他家庭成员,而多子女家庭中照顾责任的分配更是容易引起家庭矛盾,破坏家庭关系。
社会工作者在与有家庭照顾任务或家庭照顾需要的服务对象进行工作时,应重视家庭照顾中存在的不利影响,减少和避免家庭照顾事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促进家庭照顾功能有效发挥和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