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阶段,又称为建设前期工作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须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对于简单项目,可根据项目需要及业主同意,在方案设计批准后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应在合同中明确)。方案设计是在设计任务书、获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同要求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是对方案设计的深化,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建设项目被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再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