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危险发生之前,运用各种方法持续系统地识别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分析危险发生的可能或潜在原因,必要时还应进行验证。针对飞行试验全业务链和全工作流程(包括试飞设计、试验机改装、机务维护保障、机场保障、地面试验验证、试验飞行以及相应的科研飞行训练等)对包括人员、环境、组织和管理监督等有可能存在危险源的全部要素逐一进行识别、记录和控制。在整个安全风险管理过程中,危险源信息必须始终被管理,并应可追溯,对其管理应实行动态的文件化管理。
在飞行试验实践中,危险源识别可以通过实际发生的不安全事件(飞行事故、飞行事故征候、飞行问题和其他不安全事件等)与安全水平数据的收集、分析进行,也可以通过飞行安全评价、专家评分、安全审核进行。
对于通过危险源识别证实已存在的风险,必须进行进一步的风险分析与评价。飞行试验风险分析是在飞行试验的设计阶段进行的,通过对飞行试验安全性的全面梳理和量化表达,从危险源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发生不安全事件后潜在后果的严重性两个方面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充分考虑现有的安全风险防范技术措施和控制方法。飞行试验安全性是指飞行试验中潜在风险水平的可接受程度,一般用风险等级来表示。
风险等级主要取决于危险发生的概率(用P表示)和危险事件发生后造成的危害大小(用S表示)。危险发生概率(P)等级定义见表1,危险事件发生后危害性(S)等级定义见表2。在中国,对军机飞行(含飞行试验)事故等级定义见表3。
表1 危险发生的概率(P)等级概率等级 | 定 义 |
A | 频发的 | 可能会立即发生或在短时间内发生 |
B | 可能的 | 可能会按时发生(到时候可能就会发生) |
C | 偶发的 | 少有发生,但是有可能发生 |
D | 遥远的 | 不太可能发生 |
注:具体事件发生的概率(P)或等级通过对以往发生危险的统计、分析给出,也可由具有丰富试验经验的试飞员、试飞工程师等专家团队评定给出 |
表2 危险发生后果的危害性(S)等级危害性等级 | 定 义 |
Ⅰ | 灾难性的 | 会造成人员死亡或/和飞机损毁(对应军机的一、二等飞行事故) |
Ⅱ | 严重的 | 会对人员造成严重伤害或对飞机造成大的损伤但能修复到初始状态(对应军机三等飞行事故) |
Ⅲ | 有限的 | 会对人员造成伤害或对飞机造成不大的损伤(对应飞行事故征候) |
Ⅳ | 可忽略的 | 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或对飞机造成损伤 |
注:具体事件发生后果的危害性(S)等级通过对以往发生危险的统计、分析给出,也可由具有丰富试验经验的试飞员、试飞工程师等专家团队评定给出 |
表3 飞行事故等级定义飞行事故等级 | 定 义 |
一等 | 造成机毁、人亡 |
二等 | 造成机毁(不能修复)或人员重伤(没有生命危险) |
三等 | 造成机损(可以修复)、人伤(可以康复继续飞行) |
事故征候 | 造成威胁飞行安全的事件,但没有造成等级事故的事件 |
在进行飞行试验风险分析时,首先要按照项目飞行试验大纲确定的试验矩阵,针对具体的飞行试验科目,特别是以往关注的风险科目和从未进行过的试飞科目,在飞行试验风险源识别的基础上,依据危险源的危险发生概率(表1)和危险发生后果严重性分值(表2)确定风险等级,表4为风险等级判别矩阵。对于中、高风险科目,还应在制定消除或降低风险的方法或程序之后,再次按照风险分类矩阵评定残存风险的风险等级(表4)。
表4 风险等级判别矩阵危害性风险概率 | Ⅰ | Ⅱ | Ⅲ | Ⅳ |
A | UA3 | UA3 | 分类C4 | 分类B5 |
B | UA3 | 分类C4 | 分类C4 | 分类A6 |
C | 注1 | 分类C4 | 分类B5 | 分类A6 |
D | 注2 | 注2 | 分类A6 | 分类A6 |
表中风险等级的上角标为以下注解序号,具体如下: ①注1:残存风险确定为Ⅰ/C的科目需要事先与试验协调组(试验权威)讨论确定是否接受; ②注2:残存风险确定为Ⅰ/D或Ⅱ/D的科目需要事先与试验协调组(试验权威)讨论确定是否可以按分类B或分类A处理; ③UA:不可接受的风险。残存风险太高,不能进行; ④分类C:即便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纠正行为之后,仍然会对人员和财产具有较大风险的试验; ⑤分类B:对人员和财产具有比正常使用大的风险的试验; ⑥分类A:对人员和财产不具有比正常使用更大的风险的试验。 |
在飞行试验中,按照风险等级(高、中、低风险)来确定试飞科目的风险类别。军用航空器试飞科目一般分为Ⅰ、Ⅱ、Ⅲ三类风险科目,而民用航空器试飞科目一般分为高、中、低三类风险科目,分别对应高、中、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