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人口10069346人(2010)。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及其他散杂区的维吾尔族已转用汉语。此外,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国家也有维吾尔族,其中哈萨克斯坦约20余万人。
分中心、和田、罗布3个方言,其差别主要表现在语音方面。中心方言包括东起哈密、西至伊犁、南含喀什的广大地区,使用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8%。标准语以中心方言为基础,以伊犁-乌鲁木齐语音为标准音。和田方言主要分布在和田地区,使用人口约占总人口的20%。罗布方言主要分布在尉犁县东河滩和若羌县米兰乡部分地区,使用人口很少,有逐渐消失的趋势。中心方言尤其是南部喀什话与和田方言差别不大,与罗布方言的差别显著。
①有8个元音音位:a、ɛ、e、i、o、u、ø、y。23个辅音音位:塞音7个(b、ph、d、th、ɡ、kh、qh),塞擦音2个(ʤ、ʧh),擦音7个(f、s、z、ʃ、χ、h、ʁ)、鼻音3个(m、n、ŋ)、边音1个(l)、颤音1个(r)、半元音2个(w、j)。②历史上的前后高元音对立消失,合并为前高展唇元音。无央元音音位,央元音仅作为前高展唇元音变体出现。非重读音节或开音节中有较特殊的元音弱化现象。③元音舌位和谐较严整,唇状和谐较松弛。突厥语族语言中的部分辅音和谐即qh-kh、ɡ-ʁ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个词及其后附成分中的现象已基本消失,仅保留在个别方言土语中。④固有词有6种音节结构类型:V、CV、VC、CVC、VCC、CVCC。有词末复辅音,借词中有二合元音。
①有丰富的构词和构形附加成分,前者是构成新词的主要途径,后者主要包括实词类词语的形态变化。②名词性词类有数(单数和复数)、格(主格、领格、宾格、与格、位格、从格)等语法范畴,无性范畴。形容词有级范畴,部分形容词和副词有强化和弱化形式。动词有时、态、式(语气)等语法范畴。人称范畴有3类:名词性领属人称与名词性领属格构成一致关系,动词人称与名词性人称构成一致关系,体词谓语性人称与体词性人称构成一致关系。有丰富的表示各种情态的助动词,助动词结构具有体的语法意义。③基本语序为主语—宾语—动词(SOV型语言),修饰语和限定语在中心语和被限定语之前,有后置词结构。
除突厥语族语言的共同词外,有相当数量的汉语、阿拉伯语、波斯语和俄语借词。汉语借词包括中古至现代汉语不同历史阶段的词语,信奉伊斯兰教后借入较多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词,现代借词以汉语、俄语及国际通用语为主。
历史上,维吾尔族先民曾使用过古代突厥文(又称突厥如尼文),后改用回鹘文。伊斯兰教传入后,逐渐使用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即察哈台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65~1982年曾改用拉丁字母文字(又称“新文字”),1982年后恢复使用阿拉伯字母文字(又称“老文字”)。1984年公布《维吾尔文学语言正字法》和字母表,在原有阿拉伯字母文字的基础上,新增表圆唇元音的两个字母。中亚国家维吾尔族过去使用阿拉伯字母文字,1930年改用拉丁字母文字,1946年改用斯拉夫字母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