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卡尔西顿公会议后,基督教继续推进对具备两个本性的耶稣基督的理解,重要的议题是他有属于上帝和人的两种意志和行动能力,还是只有一种。
七世纪时,君士坦丁堡主教塞吉乌斯(Sergius Ⅰ of Constantinople, ?~638)推动一种意志和行动的教导,以促进与叙利亚和埃及教会的和解。皇帝先后于633年和638年发布敕令支持这一努力,但耶路撒冷主教索弗隆尼乌斯(Sophronius of Jerusalem,约560~638)坚决反对其中的教导。认信者马克西姆斯(Maximus the Confessor,约580~662)比较全面地说明了反对的理由。他认为,意志、行动的能力属于本性,而不属于位格,因而基督两个完整的本性拥有完整的理性、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并联合在一个位格上。他区分了人受造时的本性意志(θέλημα φυσικόν,natural will)和受罪玷污之后习得的认知性意志(θέλημα γνωμικόν,gnomic will),后者持续地引导人违背自身受造时的本性和意志。他认为基督的人性是完满的,其作为人的意志就是本性的意志,没有也不需要习得性意志,并在爱中完全顺服神性意志。马克西姆斯尽管因此受到了刑罚并在流放地去世,但他的解释系统地解决了既往的争端。第六届公会议(君士坦丁堡,680~681)最终确认了两种意志和行为能力为正统教导。至此,基督论的主要议题基本完成。此前反对卡尔西顿公会议的地区相继被穆斯林统治,导致基督教世界相互分离的局面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