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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所

/residence/
条目作者席志国

席志国

最后更新 2022-08-17
浏览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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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居住的场所。

英文名称
residence
所属学科
法学

居所与住所不一样,住所在法律上必须是唯一的,而居所则可以有若干个。若自然人仅有一个居所,则其居所即为住所;若两个以上居所,则住所为其中一个。

住所的设定需要具备两个条件:①自然人要有将其作为住所的主观意思。②自然人须有长期在此居住的事实。居所则无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自然人在一个地方临时性居住,这个地方即成为其居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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