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法的特征有:①伦理性是亲属法的本质特征,亲属法对一定范围亲属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调整,有利于协调亲属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时代不同,亲属法的内涵与外延不同。古代的亲属法,被喻为非纯粹的亲属法,既包括民事法律规范,也包括刑事法律规范。②具有宗法性,以族规、礼俗、习惯、乡规民约等为渊源,体现出长幼尊卑、男尊女卑的家族主义立法特质。例如,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对违反婚姻家庭行为规定了残酷的制裁条款,中国封建时代的户律对嫁娶违律、卑幼别籍异财等科以刑罚。近、现代的亲属法,被喻为纯粹的亲属法,完全由民事法律规范构成,是规范亲属之间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③具有平等性,体现出长幼平等、男女平等的个人主义立法情怀,逐步实现了由家族权利本位向个人权利本位的转型。
当代亲属法的立法例主要有三种:民法典模式,如《瑞士民法典》中的亲属法编、《奥地利普通民法典》中的人法编等;单行法模式,如《越南婚姻家庭法》《朝鲜亲属法》等;判例法兼制定法模式,如英国1986年《家庭法》、1996年《家庭法》等。中国的亲属法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21年1月1日废止)的形式予以规范,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