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母公司相对应的一种公司划分类型。子公司虽然为母公司所控制或支配,但从法律地位上看,子公司是经法定程序设立、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是一个完全独立于母公司之外的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商号)、章程、财产、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机构等)、主业、利益,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并以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清偿责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
一定数额的股权或股份被母公司持有或控制,或者依照协议被母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 英文名称
- sub company
- 所属学科
- 法学
与其他一般性的单一公司相比较,子公司有如下一些特点:①在涉及子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上,它受母公司控制,母公司通常以委任董事、监事、经理人员等方式,对子公司作出的各种决定进行间接控制。②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往往存在利益关联。因此,子公司在某种情况下成为母公司实现其特殊目的、扩展市场甚至进行利益输送的一种方式或工具。
子公司与分公司属于不同标准与范畴下的公司分类,两者的区别为:①分类标准与参照对象不同。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外部组织关系所作的公司分类,对应母公司;而分公司是基于公司内部组织关系所作的分类,其对应本公司(即总公司)。②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子公司属于创设新公司的范畴,须严格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而设立分公司属于公司内部组织变更事项,只须履行公司变更登记程序即可。③使用名称不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即便使用母公司的字号,也须有自己的显著识别性;而分公司则无自己独立的名称,须在总公司名称之后加分公司字样。④独立人格属性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公司法人,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和相关信息。它有独立于母公司的独立人格,一般不受母公司的直接控制,母公司更多是通过委任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分公司则为总公司的内部分支机构,领取的是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载有负责人字样和相关信息,无独立人格可言,受本(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其人事、业务、财产受本(总)公司的管理或指挥,必须在本(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⑤财产独立性不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利益,与母公司的财产、利益完全独立,母公司只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或股份,不直接控制、占有子公司的财产,对子公司财产没有所有权、直接经营权、任意处置权,子公司应建立自己独立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列入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能列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仅仅只是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或股份;而分公司则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⑥意思独立性不同。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章程和机构,并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子公司的独立意思和决策决定;而分公司则没有自己的章程、董事会等机构,更无股东会、董事会等独立意思、决策机构。⑦承担债务责任不同。子公司能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债务责任,一般情形下无须母公司来承担;而分公司虽然在总公司的要求和许可下也可独立核算,但不能对外独立承担债务责任,如其不能清偿对外债务,总公司须承担完全、连带清偿责任。⑧产品包装或服务标注不同。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或服务标识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未经母公司同意或许可,不可标注母公司的名称和住所;而分公司在产品外包装或服务标识上,既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本(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本(总)公司的名称、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