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在生产和使用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外来物的冲击,从而在复合材料结构内部产生损伤,并严重威胁结构安全,常见的外来物的冲击包括:①飞机在生产或使用中螺丝刀、扳手、铆枪、手电钻等常用工具或工具箱可能掉落在制件上,造成损伤。②飞机起飞或着陆时,跑道上的碎石、螺钉或轮胎碎片形成的冲击。③地面停放或飞行时,遇到冰雹形成的冲击。④使用维护时油管嘴、车辆或工作台等工具的撞击。
低速(低能量)冲击一般不会使冲击表面产生目视可检的损伤形态,具有出现概率高、不易被发现的特点。但在结构内部可能会形成局部的脱粘、分层,造成潜在的初始缺陷,显著降低复合材料层合板的压缩强度,因此,低速冲击是复合材料结构损伤容限设计考虑的关键因素。
对于军机复合材料结构,一般采用目视勉强可检损伤(BVD)作为损伤容限设计和验证的初始缺陷要求,即以12.7mm的半球形钢制冲击头在复合材料结构表面产生1.3mm深的凹坑,但其冲击能量截止值为136J。
对于民机复合材料结构,可以把各种外来物冲击损伤分为5类,其严重程度和对应的承载能力要求如下图所示。民机复合材料结构设计和验证时,考虑的低速(低能量)冲击一般包括目视勉强可检损伤(barely visible impact damage; BVID)和目视易检损伤(visible impact damage; VID)。目视勉强可检损伤采用16毫米半球形钢制冲击头在复合材料结构表面产生1.0毫米深的凹坑(冲击后立即测量,不考虑回弹)。目视易检损伤采用16毫米半球形钢制冲击头在复合材料结构表面产生2.5毫米深的凹坑(冲击后立即测量,不考虑回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