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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空

/territorial airspace/
条目作者吴奇文魏成刚
条目作者吴奇文

吴奇文

魏成刚

魏成刚

最后更新 2022-12-23
浏览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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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领土上空的全部空气空间。

英文名称
territorial airspace
所属学科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1919年的《巴黎航空公约》和1944年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明确规定:各国对其领土上空的全部空气空间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这一规定已成为现代国际法公认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国家对其领空实施完全的管辖和控制,并有权禁止和准许外国飞行器进入或通过。1958年中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和1979年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则》都规定:任何外国飞机,若不经过许可或不根据协定而飞入中国领空就是侵犯中国主权。国家对其领土行使主权并不排斥或影响国际航空事业的发展。国家通过缔结双边或多边条约相互给予民用航空器进入和通过领空的便利。随着空间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活动已越过空气空间而达到了外层空间,从而使空中主权原则的适用范围受到了影响。关于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问题,多数国际法学专家主张外层空间不属于地面国家的主权管辖范围。对于外层空间与空气空间两者之间的界限划分问题,国际法学界争论甚多,尚未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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