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水管理即为防止发生和缓解水资源短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教育等措施,对经济社会取用水方式和行为加以调控,抑制需水量不合理增长。1976年,有学者提出了需水管理问题、概念与方式。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水资源学者引用了这个名词。D.巴特勒[注]、F.A.麦蒙[注],针对60年代以来全球性的“水资源危机”,出版了《需水管理》,其中以英国为例,从社会、技术和法律层面全面讲解需水管理中涉及的主要问题,介绍了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主要水问题及解决之道。国际上“需水管理”的概念、理论与方法都是与经济社会结构、水价管理系统的实践联系在一起的。
需水管理模式是着眼于资源稀缺性、抑制需水增长的管理行为,管理的对象是社会水循环过程。主要包括的管理方式有:①完善约束和规范用水行为的法规体系建设,增强法规的执行力,提升抑制不合理水需求行为的刚性约束性能;②运用多元的行政管理手段,构建科学系统的水管理政策和制度,包括用水总量与用水效率的双控制度,江河水量合理分配、计划用水、取水许可和用水考核制度,产业取用水定额标准体系,高耗水行业淘汰和准入的用水门槛,产业结构调整与水匹配的合理产业布局相关调控与治理政策,非常规水源利用鼓励政策等,调控经济社会水资源的需求;③运用水价、税费、节水经济奖惩机制和补偿机制,发挥市场作用,激发用水主体的节水能动性;④通过工程和技术途径,提升输配水管网和设施的水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和推广节水产品、节水工艺的使用,加强取用水监测、计量、调度等基础配套建设,提高节水效果;⑤普及强化水情、节水技能的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提高公众的缺水和节水意识,促进公众自觉自发节水。
需水管理的作用是通过经济社会系统用水的自律和自我约束,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控制在水资源的可再生能力之内,实现供需平衡,保障水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