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除少量钢筋混凝土结构外,多采用钢结构,其结构形式主要有桁架结构、网架结构等。钢结构骨架建造的厂房,具有强度高、自重轻、跨度大、吊装施工方便和建设时间短等优点。但由于钢结构导热快,耐火性能差,一旦发生火灾,厂房极易垮塌。厂房火灾特点主要有:厂房跨度大,内部结构复杂,火势蔓延迅速;火灾烟气浓,人员聚集量大,疏散逃生困难;甲、乙类生产并存,情况复杂多变,有潜在爆炸危险;违法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现象普遍;作坊式工业厂房消防隐患严重。
厂房的火灾危险性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进行确定,主要分为甲、乙、丙、丁、戊等五类。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检查时,需要注意的是:①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数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按实际情况确定。②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③对于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时,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为了防止和减少厂房火灾的危险和危害,相关防火设计可参见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第3章“厂房和仓库”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