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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水量分析

/analysis of available water supply/
条目作者汪党献

汪党献

最后更新 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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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合分析水资源供需状况及调度规则等因素后,计算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要求的供水量的研究。为制定供水规划、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方案、水资源配置方案等提供定量分析基础,为进行重大供水工程建设提供科学论证依据。

英文名称
analysis of available water supply
所属学科
水利工程

可供水量分析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基本用水要求,在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控制范围内,结合用水总量控制、水资源高效利用及水资源有序开发前提条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及规划供水工程时序安排,绘制水资源系统网络图,拟定多组供水方案和供需分析方案,通过采用长系列方法或典型年法进行水量供需平衡计算,在对可供水量计算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后,提出不同规划水平年、不同来水条件或不同供水保证率下的区域可供水总量及其地表水、外调水、地下水、其他供水等各类水源的可供水量。规划水平年一般可分为现状水平年(又称为基准年)和近期规划水平年、远期规划水平年,根据相关规划需要设定。不同来水条件或不同供水保证率一般考虑丰水年(P=20%)、平水年(P=50%)、枯水年(P=75%)和特枯水年(P=90%或95%),同时提出多年平均来水条件下的可供水量成果。

影响可供水量的因素主要包括来水条件、供水工程条件、用水条件和水质条件等。①来水条件。水源是决定可供水量的先决条件,来水条件直接反映了水源变化状况,不同条件下的来水变化,以及年内的时空变化都将影响水源供水过程,从而影响可供水量。②供水工程条件。供水工程具有调节水资源时空分布的作用,现有工程参数的变化、不同的调节运用方式以及不同发展时期新增工程设施等情况将影响工程供水能力,都会影响可供水量。③用水条件。用户的用水特性、节约用水情况等将影响可供水量。用水条件之间也常相互影响,如河道的冲淤、河道内的生态环境用水等都可能直接影响河道外工业、农业、城市生活的可供水量;河道上游的用水要求也可能影响下游的可供水量。④水质条件。由于用户对水质要求不同,需要根据各类用户对水质的要求实施分质供水,如高矿化度地下水,未经改良和处理,不能供工农业生产使用,更不能供城乡生活和牲畜饮用。水源的泥沙含量、矿化度、微量元素含量、受污染程度等情况会影响供水水质状况,导致水质性缺水问题,影响可供水量。⑤水资源调度管理。不同的水资源调度方案和水资源管理要求,对区域可供水量影响较大。洪水调度直接影响蓄水工程调蓄水量,满足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要求的生态调度方案也对河道外可供水量影响较大,不同的供水优先次序也会影响工程可供水量等。

在现状供水量和供水能力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对现状供水量中的地下水超采量、深层承压水开采量、河湖生态环境用水被挤占量、不符合供水水质要求的水量、超过分水指标的水量等不合理开发利用的供水进行调整后,结合供水工程状况、供水工程与用水行业的联系、基准年用水需求量,结合不同来水条件,计算基准年多年平均和不同保证率的总可供水量及当地地表水、外调水、地下水和其他水源可供水量。

在分析现状地表水资源条件及开发利用程度的基础上,结合相关供水工程规划成果,拟定规划水平年新建地表水供水工程方案及其供水能力。以有相互联系的地表水供水工程为主体,结合其他供水工程,组成供水系统,进行自上游到下游,先支流后干流逐段调算。供水系统的可供水量应避免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之间的重复计算。分析地表水可供水量受来水量变化的影响,提出多年平均、不同来水频率或不同保证率的地表水可供水量成果。地表水工程主要包括蓄水工程、引提水工程、调水工程等,可根据各自工程供水特征分别进行调算。蓄水工程根据来水情况、用水需求量、调蓄能力和调度运行规则等,调算蓄水工程可供水量。大型及具备长系列调算的中型工程可采用长系列法调算;不具备长系列调算的中型工程可采用典型年法计算;小型工程可采用复蓄系数法估算。引提水工程根据取水口的径流量、引提水工程的能力以及用水需求量等进行调算。调水工程根据流域及区域相关规划所确定的调水工程规模与安排,经过跨流域、跨区域的联合调配,确定规划水平年调入或调出的水量,并按照调度运行规则进行调配,计算调水工程可供水量。

应在现状地下水开采量和基准年地下水供水量分析的基础上,以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布井区范围内的可开采量为控制,在多年平均地下水开采量不超过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的前提下,根据地下水供水“以丰补歉”的特点,考虑节水措施对地下水补给的影响,与地表水供水进行联合调配,计算地下水可供水量。现状地下水超采区,应结合相关规划要求和已采取的禁采与限采措施,分析计算规划水平年减少的地下水开采量,制订地下水退减方案,落实其替代与置换的供水水源。在地下水有开采潜力的地区,应结合地下水实际开采情况和未来需求、地下水可开采量以及地下水位动态特征,综合分析地下水开发利用潜力,确定其分布范围和开采量。作为后备水源和应急水源的深层承压水在正常情况下应严格控制,不宜开采。深层承压水不应包括在多年平均地下水可供水量中。具有矿坑疏干排水的地区,可根据矿坑排水的数量及其分布,结合用水行业或用水户的用水需求,提出规划水平年矿井水的可供水量。

主要包括再生水、海水、雨水、微咸水等。①再生水利用。在分析污水处理再生水来源、再利用对象等的基础上,除应提出正常发展情景下再生水利用方案外,还应提出加大再利用力度的方案,并分别计算可供水量。②海水利用。包括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其中海水直接利用量不参与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根据需求和具备的供给条件,制订不同规划水平年海水淡化方案,除应提出正常发展情景下海水淡化水量外,还应提出加大利用力度方案及其海水淡化水量。③雨水利用。通过调查分析现有和规划集雨工程的供水状况,制订不同规划水平年雨水集蓄利用方案,提出集雨工程的可供水量。④微咸水利用。通过对微咸水的分布及其可利用地域和需求的调查分析,综合评价微咸水的开发利用潜力,制订不同规划水平年微咸水利用方案,提出微咸水的可供水量。

应对计算的可供水量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主要包括与水资源可开发利用量相符性分析、供水结构合理性分析、新增供水量可达性分析、可供水总量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相符性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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