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学 . 法学 . 刑法 . 〔相关法律〕 . 〔刑法的分类〕

单行刑法

/separate criminal law/
条目作者于志刚

于志刚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469
最后更新 2022-01-20
浏览 469
0 意见反馈 条目引用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以决定、规定、补充规定以及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种(或某类)犯罪及其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某一事项的法律。

英文名称
separate criminal law
所属学科
法学

从世界范围看,单行刑法的立法模式可分为散在型和编纂型。散在型指单行刑法各自独立规定,分散于各个方面。编纂型指国家立法机关对现有的特别刑法予以整理协调,按照一定的原则编纂为法典式的统一体。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采取的是散在型立法模式。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之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之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共颁布过23个单行刑法,这些单行刑法主要是针对1979年刑法的不足和漏洞进行的补充和完善。根据1997年刑法第45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等15个单行刑法被废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8个单行刑法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失去效力,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上述23个单行刑法的内容基本上已经被纳入1997年刑法。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一个单行刑法,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这是现行有效的单行刑法。199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2000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是否属于单行刑法,存在争议。多数学者认为这两个决定没有创设新的犯罪与后果的关系,故不属于单行刑法。

相关条目

阅读历史

    意见反馈

    提 交

    感谢您的反馈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反馈!
    您可以进入个人中心的反馈栏目查看反馈详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