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并且容易导致婚姻破裂和家庭离散。此外,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中的孩子,其成年后使用暴力的可能性增加。
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根据2010年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中国已婚妇女在整个婚姻生活中遭受过来自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比例是24.7%,这些女性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的配偶暴力,其中,明确表明遭受到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农村和城镇分别为7.8%和3.1%。另有33.5%的女童和52.9%的男童,在近一年来,遭受过父母的体罚。全国妇联2013年出版的《新时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研究》显示,在1万多位65岁及以上受访对象中,有14%在调查前一年内遭遇过家暴。老年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发生率高于男性,农村老人遭遇家庭暴力的发生率高于城市。针对男性的家庭暴力研究有限,已有数据显示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现象并不罕见,由于受传统性别观念影响,男性暴力受害者更不愿报告遭受暴力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此法分为六章,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妇联维权部称,男性遭遇家庭暴力,同样可以向妇联寻求帮助和维权。